(資料圖)
誤工費的計算如下: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2.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責編:BKM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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