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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什么?
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年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納稅人可以享受該項專項附加扣除。這一期限,起始時間與嬰幼兒出生月份保持一致,終止時間與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時間有效銜接,納稅人終止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后,可按規定接續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什么是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一、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三、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項,參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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