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1、證件收費:
(1)《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每本30元;
(2)一次簽注、加注每項次20元;
(3)多次簽注每項次100元。
2、證件領取
(1)申請人可自行選擇到審批機關或到區廳領取的方式,也可選擇個人郵寄業務。
(2)領取證件時須當場核對護照資料頁內容及印鑒。
(3)在領取證件登記冊上登記。
(4)參加團隊旅游的由組團社在區廳接待室領取。
責編:BKM355
關鍵詞: 臺灣地區